【成功案例】台风导致停车场进水、车辆受损,房东有责任吗?

 admin   2024-05-21 18:07   18 人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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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基本事实】


2018年9月16日,台风“山竹”过境,淹没了某房地产公司管理的地下停车场,导致停车场内停放的临沂保时捷卡宴被淹。林说,由于房地产公司负有注意义务,因此,如果车辆发生损坏,物业公司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车辆购买价款为118万元,预计损失及残值合计。总损失超过60万元,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赔偿其损失58万元。


【本案争议焦点】


1.房地产公司与林某之间关于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的关系是储存关系还是租赁关系?


2.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对林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双方意见】


林双方是监护关系,如果房产公司未尽到注意义务,车辆的损坏,无论是否得到赔偿,房产公司都将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


房地产公司1、因台风导致河水倒灌地下停车场,属于房地产公司无法预见、无法抵抗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总则、《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条、《民法通则》、《合同法不可抗力》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2、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已采取一定措施履行注意义务,防止损害发生并扩大。作为受损车辆的车主,林恩必须亲自照顾车辆。林恩没有及时通知他,物业公司停放车辆的车牌号码发生了变化,导致物业公司无法及时通知林恩将车辆移至更高的位置。您应对您的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坏负责,并且您将承担责任。3、车辆折旧后价值不超过60万元。目前,林某已收到保险赔偿金和车辆销售价款,林某实际上并无损失,无需房产公司赔偿。


【法院判决】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1、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双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租赁关系还是仓储关系,一直存在争议。然而,根据广东高院20120301号发布的《广东高院关于解民商事审判实践法律疑难题的意见》,当车辆停放在收费停车场时,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people如下相同于根据广州市有关车主及停车场管理规定,除路边外,计费停车属于停车场租赁关系。其他付费停车场一般应视为具有托管关系。


因此,在广东省,一旦车主与停车场之间采用月度保险,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被视为监护关系。停车场管理人在管理期间未妥善保管管理物品,造成管理物品损坏、毁坏的,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对林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是否需要承担损害责任。


第一,林某是否遭受实际损失。本案中,林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失,并提出涉事车辆损坏及残值超过60万元,但林先生已向保险公司支付了约36万元的赔偿金公司。此外,涉事车辆售价约为24万元,林先生获得了车辆损失赔偿。林先生主张按照新车购买价格向资产管理公司索要剩余赔偿,显然不合理。


第二,如果确实发生了损失,是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还是资产管理公司尽到了注意义务?针对该事件,据了解,资产管理公司在台风“山竹”登陆前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相关措施,为台风“山竹”的应对做好准备。台风山竹登陆前,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微信、大堂公告等多种方式,热情呼吁业主、车主注意应对台风山竹。台风山竹到来后,资产管理公司迅速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告知车主车辆动向,并采取堆沙袋、抽水等多种方式进行抵御。河水侵入地下停车场。


最后,林是否有过错。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在台风山竹到来之前,媒体和网络报道都对台风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报道车主林先生也应该做好应对台风山竹的准备,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谨慎和考虑。林某未尽注意义务,在更换车牌号时未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更新的车辆信息,因此当台风山竹逼近时,资产管理公司未能及时通知林某。犯了错误,林不得不这么做。你必须对自己负责。


根据上述分析,林先生没有遭受实际损失,房地产公司尽到了管理人的职责,林先生本人也遭受了损失。


【办案经验】


作为房地产公司的受托代理人,本案的有利判决主要基于以下经验总结。


1、及时发现车主已向房产公司提供汽车保险确定损失及残值,并积极向法院申请确认从车主处获得的赔偿金额。


2、积极收集、挑选对房地产公司有利的证据,按照案前、案中辩顺序整理证据,向法庭清晰展示房地产公司如何抵御台风“山竹”,履行法律责任。关心。我已经完成了。尽管有些证据可能是单方面产生的,但它可能证明某些事实,并可能对法官的自由良心产生一些影响。


3、我们收集整理了一些有关台风山竹的新闻报道,证明台风山竹是一种人力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尽管物业公司已采取一些措施,但不能保证台风“山竹”造成的损失。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仍然是不可预测、不可避免、难以克服的。


4、原来,车主换了车牌,没有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温馨提示】


一、车主和资产管理公司双方必须尽职尽责,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事后纠纷。


2.民法的精神是补偿性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不应超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评述】之所以要把案件的诉讼委托给律师,很可能是因为律师作为专家,比当事人更加敏感,能够敏感地找到对自己和案件对方有利的事实和证据。复杂的事实和证据,不利的事实和证据,或许是因为律师有清晰的法律头脑,能够清晰地向法官陈述案情,又或许是因为律师比较警觉,不容易落入陷阱。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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